積分規則
1. 凡通過藥店、商場、超市、貝特曉芙天貓旗艦店及公司在其他網絡銷售平臺等正規銷售渠道購買的貝特曉芙產品,均可通過產品包裝上的20位防偽碼進行產品積分與兌換。
2. 促銷贈品、活動贈品、積分禮品均不參與積分累積。
3. 產品積分提交有效期與產品保質期一致,逾期未提交的積分防偽碼將無法積分。
4. 積分有效期為一自然年,即每年12月31日未兌換積分將自動失效。
5. 會員積分賬戶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合并兌換禮品或轉讓。
6. 兌換禮品和所需積分以實際上架為準,部分禮品數量有限,兌完即止。
7. 凡是兌換產品或禮品的會員,必須完善個人信息后才能兌換成功。
8. 本積分系統只針對終端消費者,貝特曉芙代理商、經銷商以及藥店等相關銷售人員均不能參與積分以及積分換禮。
* 貝特曉芙在法律范圍內擁有對本會員章程、細則的解釋權。
* 貝特曉芙將對更新后的章程、細則等服務條款在本網站上進行公示,如您不同意條款的變更,可主動申請取消會員服務;如您繼續使用本網站,享用有關服務,則視為接受更新后的服務條款。